据星岛日报报导,香港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于4日下午前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,要求法庭颁令《禁蒙面法》违反《基本法》及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》,希望法庭裁定《禁蒙面法》无效及违宪。但香港高等法院当日晚间开庭处理后,决定拒绝批出临时禁制令。
岑敖晖透过律师团队正式申请临时禁制令,要求法庭儘快颁令禁止《禁蒙面法》于与4日午夜过后生效。案件4日晚间9时在高等法院开庭,法官林云浩在深夜近11时30分时拒绝暂缓《禁蒙面法》。
岑敖晖表示,由于《禁止蒙面规例》对港人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构成严重的威胁和限制,一旦生效,对港人权利和自由会构成不可逆转的伤害。
岑敖晖与绰号「长毛」的香港立法会前议员梁国雄二人商议后,4日下午6时决定一同申请此紧急临时禁制令。代表二人的资深大律师潘熙在法庭上表示,同性恋或变性人参加集会时有戴口罩等习惯,他们有权不对外公开其同性恋或变性的身分。
另,如公务员想参与反政府游行可能也不想被发现,且一般市民患上感冒等传染性疾病时亦需戴上口罩,其他不想被传染的人也有自由戴上口罩以防被感染。
潘熙并指出,目前警方可对犯罪者控以暴动罪、袭警罪及非法集结等罪名,港府毋须紧急订定《禁蒙面法》,亦不应允许警察绕过正常法律程序作出拘捕。
代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则引用林郑月娥4日下午记者会上的表言,指出香港目前面对「危害公安」的严峻局势,而集会往往都演变成一些暴力行为,令香港溷入恐慌之中。
余若海表示,《禁蒙面法》立法后虽不能保证示威暴力行为会减少,但行政长官认为《禁蒙面法》立法是必须的,而即使《禁蒙面法》实施日期得以暂缓,也不代表示威者会暂停任何暴行,只会延迟示威者上街示威。
潘熙则指港府紧急实施《禁蒙面法》是「用火水救火」,而且现在法庭外面各地纵火情况持续升温,申请方只希望将《禁蒙面法》暂缓数天,让立法会议员在立法会适当地讨论后再决定立法与否。
潘熙建议,暂缓《禁蒙面法》在10月5日零时实施,然后于下周二继续回到法庭讨论案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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